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应如何处理?
第2种观点: 强制执行期限过后被执行人还未履行怎么办??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不需要找到被执行人。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样说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将有以下影响: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