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按协议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并申请强制执行。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费。在离婚调解时签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离婚一方不按协议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对方没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抚养费,因为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比如男方不按协议给抚养费,那作为女方来讲,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男方人找不到,这一点不要担心,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
判决生效后,男方还不支付判决书上判决的抚养费,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诉讼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调解离婚时,原被告双方还是要签订调解协议的,协议书中双方要对子女问题、财产问题、债务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这些约定可以参看上述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书后,会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制作的调解书,这样的调解书是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的。
如果男方不履行出具的调解书,作为女方来讲,是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无需另行再起诉了!
认为,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判决。离婚后夫妻双方如果在支付抚养费方面存在争议,也可以选择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离婚后,如对方不按协议支付抚养费,可持离婚协议书向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并支付抚养费。即使对方无法找到,可缺席审理并判决。判决生效后,如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不消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离婚后,子女由父或母抚养,仍是双方子女。离婚诉讼中,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制作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调解书。如对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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